保护美国纳税人的隐私,是国税局的重中之重。隐私权是纳税人权利法案赋予所有纳税人的十项权利之一。
纳税人有权期望国税局的任何调查、检查或执法行动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会造成不必要的侵扰。纳税人还可以期望国税局尊重所有正当程序权利,包括搜查和扣押保护,并将在适用的情况下召开催收正当程序听证会。
以下是有关纳税人隐私权的更多详情:
- 国税局不能扣押某些个人物品,例如教科书、衣服和未送达的邮件。
- 国税局不能在未获得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扣押个人住所,并且国税局必须证明无合理替代方法征收欠税。
- 有时,纳税人会提交与争议欠税金额有关的清偿提议。正式名称为“欠税争议折衷方案”(Doubt as to Liability Offer in Compromise)。提出此方案的纳税人无需提交任何财务文件。
- 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国税局未发现合理迹象表明纳税人有未申报的收入,将不会寻求关于纳税人生活方式的侵扰信息和无关信息。
- 纳税人可以期望国税局的催收行为不会造成不必要的侵扰。在催收正当程序听证会期间,上诉办公室必须平衡上述预期与国税局提议的催收行动以及有效征税的总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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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Credit:IRS/Facebook)